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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宁荣街,出城门,沈逍有了种广阔天地任我驰骋的快感,当然,是因为他学会了骑马。
马背上虽然颠荡,也比困在宅子里听波谲云诡的家长里短强,有些事,得承认自己真心做不来。
沈逍也不是没担心过,自己有没有能力完成任务。
一直以来他把希望寄托在宝身上,希望后者能发奋图强,就像高鹗续写的结局那样,总得有人出来重振贾府声望。
可万一烂泥就是扶不上墙,又该如何是好?
沈逍耸耸肩,表示尽力吧,尽力就好,谁教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,最后关头也许还可以靠套近乎求系统放他一马。
就如同他现在做的,在合适的时间,恰如其分嘘寒问暖,“哎,你平时要不要补充能量啊,或者休息?我干活的时候,你一般都做什么?”
“大哥,我在你脑子里,你睡觉的时候我也睡,醒的时候我也会醒,所以拜托你少熬夜,会连累我爆肝。”
这确实是个坏习惯,沈逍觉得很不好意思,“对不起,我尽量。夜猫子当惯了,越到晚上越精神。”
“切,大晚上不是和黎宽lol,就是和上b站刷鬼畜,现在没的玩了手痒不?”
被提醒了,沈逍顺着思绪回味,还真是有那么点心痒加手痒。
那时候多意气风发快意潇洒,兄弟在一起精诚团结,日子过得丰富多彩,和眼前的生活一对比,不遑有种隔世的悲凉。
“我如果完不成任务,是不是就回不去了?”
他小心翼翼开口,终于鼓起勇气直面这个问题。
系统跟他久了,也学会说话前清清嗓子,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能完成一项也行。放轻松没必要那么紧张,大不了重来一回嘛。”
后面的话沈逍自动忽略,但前面的话他听明白了,就是说林妹妹不死,嫁给宝;或者,贾家屹立不倒。这两者他还可以二选一。
沈逍想了想,很诚恳的吐露心声,“像黛那样的人,倘若贾家败了,宝是决计养活不起的,所以还是贾家不倒吧,我努力试试看。”
回应他的是一阵沉默,系统这家伙应该和他心意相通,他此时犹带着没有把握的疑惑,那家伙干脆也就不吭声。
虽然前路漫漫,好在眼下有春风拂面。
放眼空阔的平原,眺望远处连绵纵横的山势,沈逍心中涌出一股豪情壮志。说好能救一个是一个,指不定过程积少成多,终有一天量变飞跃成质变,结果就会翻盘。
***
长安县距离京城不过二百多里,半天时间就到了。
经过这一趟下来,沈逍自觉骑马的技术大涨,本来就是有运动天赋的人,学会驾驭一匹好马不算困难。
采买对于他而言更是件新鲜好玩的事,长安县城有专门的市场,铺面鳞次栉比,卖香料的集中在一起,就像帝都潘家园卖古玩,马连道卖茶叶一样。
薛家有自己的供货商,但今时不同以往,所有人知道他为贵妃省亲来采购,陪笑之余,却无所顾忌的把价钱哄抬了一倍。
谁都知道薛蟠就是个混子,人傻钱多,不坑他坑谁!?
沈逍来之前做过功课,于是淡淡笑问,“怎么倒比往常贵了许多,掌柜的今年生意不好做?”
回首一望,外头散客围了一厅堂,不像是生意难做。
“年年如此啊,今年确实愈发艰难。大爷是贵主儿,就当帮衬我们几分,来年这利嘛,总还是要返给大爷的。”
得,又是些空话,跟贾政贾琏一伙人有得拼,看来这年头流行打白条,哪哪儿都一样。
沈逍不紧不慢,笑容可掬的说,“今年香料短缺,各地都在哄抢,价钱有所抬高也是常事。来年必是大年,再要囤积居奇可不容易。但我这里是常年与掌柜合,自然希望能有一个稳定公道的交易价。倘若今年利薄了,明年势必要减少定货。掌柜的若不压价就得看着香料堆在库房,这样做买卖怕是不划算。掌柜不如再想想,大宗交易还当如何定价才妥当。”
一屋子人包括张德辉的儿子在内,谁都没想到薛蟠居然能条理清楚的说出这番话,而且字里行间还颇有见地。
众人面面相觑,那掌柜的眼睛飞快一扫,和张德辉的儿子目光一对,又慌忙飘向了别处。
其后双方摇头晃脑砍了半日,可惜那掌柜的失了先机,最后不得已,只好定下了一个让沈逍满意的价钱。
沈逍佯装没看见他们之前的小眼神,心里知道这当中有猫腻,明摆着是合伙欺他不懂行市。
幸亏他出门前都打听清楚,连到了地方也一刻没闲着,趁其他人不注意,溜到街面上和各地商客聊天闲谈,吃茶的功夫里已收获了不少信息。
这么想想,不由感慨起薛蟠的路也不容易,年轻没经验,职业经理人不上心教,偌大家业如同明晃晃一块肥羊肉,摆在那儿如何能不让人眼馋惦记?
两日之后事情差不多办妥,张德辉的儿子又来了新主意,说道城内的大客栈不过如此,不如换到城外驿馆下榻——那里曾是一富户别院改建,听说还有一处温泉,适合歇息一晚,明日方好打道回府。
沈逍对温泉兴趣不大,但城外地方总比城里宽敞,晚上说不定还能跑跑步、爬爬山。
再这样下去,他美好的腹肌、肱二肱三头肌就快要保不住了。
趁天黑前出城,正是将将黄昏时分,路边柳丝蹁跹,远处春山如黛,论风光也算有几分清幽怡然。
然而转瞬间,一阵杂乱的马蹄声踏碎宁静,近处林子里忽然窜出了三五十人,个个劲装蒙面,挥舞着手中刀剑向沈逍一行人冲过来。
沈逍的第一反应是,我操!居然会遇到强盗!
爆完粗口,脑子里闪过原著片段,薛蟠在某次出门跑生意的时候,的的确确遭遇过山贼劫匪。
天要亡我,回头看看他那二十人的队伍,在数量上已然输了,再想想自己,单挑他不拒,可谁给他机会啊,人家分明是在耍大刀!。
沈逍奉陪不了无能为力,因为他显然不会使用任何一样兵器。
“快跑,”他断喝一声,招呼所有人,“回长安县城。”
货全扔下不要了,一群人赶着上马狂奔。按说东西留在原地,贼人就不该再追过来,可身后人锲而不舍跑得比他们积极,而且好像目标就是沈逍。
不到半根烟的功夫,沈逍已快被一个悍匪追上。
完了,整片后背都是冰凉的,出师未捷身先死,还什么拯救别人,自己这条命眼瞅着都要保不住。
“怎么办?老子要死了,你有没有大招能放?”
脑海里的小系统笑声幽幽,“小沈呐,别慌……送你一句话,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放弃。死了大不了还可以重活一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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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刃迎着风,猎猎响,刀背闪烁着金芒,下一瞬就要落在他身上。
沈逍拼命催马,几乎下意识闭上眼,死就死吧,反正他死过一次,那种噬骨的痛,他捱得住。
可惜不能再见一眼这个世界里,那个酷似黎宽的人,要是能重来一回……
他一定要记得问,兄弟,你家住哪儿……
嗖地一响,一枚冷箭几乎贴着沈逍的左耳,直直飞过,紧接着是箭尖扎进血肉的声音,身后人应声落马,哀嚎惨烈。
四野杀声骤起,另一队人马飞驰而至,和那伙贼人正面相遇。
都是劲装,区别只在于蒙面与否,看不出突然冒出来的救人者是什么身份,但个个鲜衣怒马,身手不凡。
随众聚拢在一处,纷纷劝沈逍赶快离开,他却在此刻不想走了。看着两方喊杀混战,那群救人者显然已占据上风。
这么看下去,没什么可担忧的,倒是事过之后,他该出面感谢人家,也该就势弄清楚对方什么来头。
不欠人情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。
何况他本就死过一回,刚刚又险些濒死,不知是不是麻木了,此时此刻反倒有了种凛然无畏的感觉。
一刻钟之后,强贼不敌,为首的打个呼哨,余下的人跟着跑的跑、散的散,做这行的事先都会熟悉路线,所以来的快去的更快。
沈逍一直盯着那群救人者,不断猜测,原著里那回帮薛蟠脱险的是柳二郎柳湘莲,彼时柳湘莲已将薛蟠暴揍过一顿,相救之后两人尽释前嫌,还就此结为八拜之交。
柳湘莲啊,好一枚冷面冷心的花美男。
咽了咽口水,沈逍很佩服自己在这当口还能想到美男,一定是因为刚才九死一生吓的有点发懵。
眼见着强贼退败,救人者中一个头领似的人物大手一挥,便有一小队人马得令,沿着贼人逃走的方向追了上去。
与此同时,沈逍的人正忙着清点货物,见并没少什么,一个个自是十分欢欣雀跃。
沈逍借机催马上前,翻身跃下,极尽诚恳躬身长揖,“多谢兄台仗义相助,在下感激不尽。”
那人在马上回礼,“好说,薛相公出门在外还需小心,此地虽为京畿地界,但亦有山贼出没,还是速去前方驿站投店为好。”
沈逍一愣,对方知道他姓薛?也就是说清楚知道他的身份了。
他好奇心大起,含笑拱手道,“敢问尊驾高姓,郡望何处?救命之恩,薛某不敢或忘,当酬以重谢。”
那人哈哈一笑,“不必了,某也是受人之托。薛相公早些启程,咱们就此别过了。”
豪迈一笑,再夹马腹,飞一般飘然远去。
沈逍望其人背影,高大魁伟,确是不大像那个能扮女旦的柳湘莲,再说柳湘莲独来独往,此人却是随扈众多,更加不相符。
那么究竟是谁?做好事不留名,还说受人之托,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,我叫红领巾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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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,沈逍直觉,似乎有什么事正朝着书里没有涉及,甚至没有发生的方向在发展。